商标:800/项
实用新型专利:2600/件 全包包答复 包费减官费!包下证!
发明专利:普通代理:3600/件,风险代理:1.6万 /件 ,不授权代理费全退
外观设计专利:1300/件
软著:1千/件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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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著,即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以下是对软件著作权(软著)的简要介绍:
定义:
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的原创性、功能性等各项专有技术特征所享有的专有权。
通常语境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被简称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
权利主体: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的通常是软件著作权人,具体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权利客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
权利内容: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取得途径:
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行开发并申请;另一种是合作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由享有全部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知识产权。
保护范围: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软件的原创性、感知性和可再现性。即软件应该是立设计、立编制的编码组合,且需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客观地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具有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